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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03  点击量: 4862  来源: 本站

关于印发《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直属科:

现将《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湖南环境生物 职业技术学院

                              201632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案管理办法

(试行)

 

为持续推进学院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进程,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案主要内容

1.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包括课程名称、使用教材、任课教师、教学班级、计划课时、课时分配、教学目标、教学进度、考勤要求、作业方式、成绩评定等;应置于课程教案的首页(封面后、目录前)。

2.分课时教学设计。即每堂课的教学设计实施方案,包括章节(或项目)名称、课程类型、授课时间、授课时数、教学目的、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设计、作业处理、板书设计(含PPT设计)、教具教学反思等。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教学纲要和教学活动安排、教学方法的具体应用和各组成部分的时间分配等。原则上每堂课(2学时)都要有一个独立的教学设计实施方案;不可以将3个以上的教学课时做成一个教学设计实施方案(4节连上的课程除外)。

3.课堂小结和参考资料。                                                                   

二、教案书写要求

1.详案的书写要求。详案是指根据教学内容和教案构成要素,对课堂讲授内容和教学实施步骤进行详细设计的教学实施方案。在详案中,应对教学实施步骤、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进行设计和说明。

2.简案的书写要求。简案是指根据教学内容和教案构成要素,对课堂讲授主要内容和教学实施步骤进行设计的教学实施方案。

3.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下同)和任现职五年以上的讲师及相应职称(下同)讲授已教过的课程可以写详案,也可以写简案,但开新课或讲授新内容必须写详案。任现职五年以内的讲师、助教要写详案。

4.教案的书写格式。教案应参考学院的统一模板(见附件),可以采用表格化教案,也可以不采用,但在内容上应包括详案中的各项内容。鼓励教师在备课中发挥创造能力,体现自己的特色。

5.体现教书育人思想。在组织教案的过程中除了要确保授课内容的全面性外,还要注重其思想性、科学性、逻辑性和艺术性。

6.教案书写要规范。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文字正确,不允许用非标准的字符或文字。

7.讲稿、PPT不能代替教案。

三、教案使用要求

1.教师讲课时必须携带教案,无教案者不准上课。

2.教案以手写为主,可以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教案本,也可以提供与教案本同一规格的打印稿。

3.合格教案。教师在开课前时要将教案交教研室主任阅批,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审阅教案,提出指导意见,并认定教案是否合格。合格教案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教师可以根据教案授课,不合格教案必须重新修改。

4.集体教案。教研室可以根据课程特点组织教师集体编写教案,经审定后,供同类课程教师使用。

5.手写教案。三年内的新进教师需使用手写新教案,且为详案。

6.教案的更新。教案使用三年后应更新。更新时,教师应将旧教案交所在教研室存档、备查,并作为教研室检查评比的内容之一。

四、教案的检查与管理

1.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应准备好两周的教案。

2.教研室主任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检查任课教师第1-2周教案。

3.教学院部在教学过程中须检查任课教师教案,并盖部门公章。

4.教务处在教学过程中随机抽查任课教师教案,对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合格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如对检查结果,教师可通过正当途径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取申诉,申诉处理程序及结果当面反馈。

6.学期结束后,教学院部检查(所管教研室的所有教师)任课教师本学期完整教案,推荐优秀教案参加学院评比,教务处组织优秀教案评选。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