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2-11-02 点击量: 5811 来源: 本站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01]106号文件规定和我院“以证代考”的课证结合相关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下学期学生普通话培训及测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等级要求:
1、我院与口语表达有关的专业(英语、新闻、文秘、法律、管理、旅游等专业)的学生,其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报考教师资格证才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我院其他专业的学生,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70分)。
二、报名方式:
采取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数据的方式,教务处概不单独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具体要求和操作如下:
①请各班以班为单位于即日起到教务处统一领取空白报名表并拷贝报名数据表电子文档;
②由班干部组织班级学生报考。由报考学生本人用正楷认真填写报名表,如身份证号码及姓名、性别等(填错后果自负),并统一收取报名费,班级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11月9日;
③班干部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将纸质报名表和费用整理,并按电子文档要求制作好报名数据的电子表格;
④班干部以班为单位于11月15-19日之前将原始纸质报名表及对应的电子表格、报名费统一交教务处;
请各院(部)派专人协助,负责本部门学生的通知和其他协调工作,报名结束后学院将统一组织培训和测试,具体培训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培训费:160元/人。收费依据:湘价函〔2012〕124号,见附件。
四、报名摄像:报名结束后将统一组织现场摄像(除12级以外的其他年级),时间另行安排。
附件:转发《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批复》的通知(湘语办〔2012〕15号)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