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6-06 点击量: 3763 来源: 本站
湘教通〔2017〕112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等职业院校
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5〕21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16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间在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标注为“毕业”状态的全日制三年制、五年制高职毕业生。 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抽取学生。即先从每校随机抽取两个专业,再从抽取的专业中各随机抽出10%的学生参加毕业设计抽查。其中,抽查专业毕业生不足250人的,抽查学生不少于25人,25人以下的专业全部毕业生参加抽查;抽查专业毕业生超过500人的,抽查学生为50人。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不纳入毕业设计抽查范围,但学校须在7月20日前提交正式报告(含学生信息、支撑材料),与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版)一起报送至我厅职成处906室,未提交报告视为参加抽查: 1.属于2017年学校已撤销专业的学生(不含因专业目录调整引起专业名称变更的专业); 2.本身患有残疾(有残疾证)或不可治愈的重大疾病(有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和就医证明),无法达到正常学生毕业设计水平的学生; 3.少数民族“民考汉”学生(经有关部门允许,最后一学年回原生源地就读的); 4.定向直招士官生; 5.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完成或无法按标准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 二、抽查依据 依据我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三、抽查内容 毕业设计抽查内容为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学校毕业设计工作今年暂不纳入抽查范围。 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作品(产品)、成果报告书等。重点评价其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抽查方式 1.学校提交“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列表”(见附件2),并分别链接到对应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展示”栏目,依次展示任务书、设计方案、作品(产品)、成果报告书等。 2.我厅以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导出的毕业生注册名单为准,结合学校提交的“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列表”,建立应抽学生数据库,运用随机抽查软件抽取学生。 3.我厅将组织专家以网络评阅方式为主查看相关资料,评价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对部分涉及国家安全信息或企业核心机密的毕业设计成果,采用现场评阅方式。因涉密需采用现场评阅的学生名单,请于7月20日前以公文形式(含学生信息、支撑材料),与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版)一起报送到我厅职成处906室。 五、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8月上中旬。学校应在7月17日以前完成“毕业设计成果展示”栏的相关资料上传和链接工作。 六、结果运用 我厅将分校统计并分析毕业设计抽查整体情况,向社会公布。 七、材料上报 1.学校提交材料包括:学校“毕业设计抽查学校联系人信息”(附件3)及 “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列表(excel文档)”。 2.以上材料放在1个文件夹中,打包为以 “学校全称-毕业设计抽查”命名的压缩文件,并以此名作为邮件主题,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5:30前发送至zcs807@163.com。联系人:刘林,联系电话:0731-85149710。 八、其他要求 1.各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毕业设计成果严禁剽窃或抄袭,学生按小组开展毕业设计的,其任务书、成果报告书应体现不同的工作任务和特点,不可全部雷同。 3.毕业设计抽查期间,须保持学校相关平台网络畅通,确保所有上传至网上的资料均可在线打开。对在评审期间不能打开的资料,按未提交资料处理。 4. 对2016年7月10日之后在“学信网”办理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且学校已选择纳入2016年抽查范围的学生(详见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关于调整部分高职院校2016年毕业设计抽查名单和抽查形式的情况公示》),今年不再抽查。 5.工作联系人 省教育厅职成处:肖 帅、刘 婕,0731-84714893; 省教科院职成所:刘 林、舒底清,0731-85149710、84402935。
附件:1.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 2. 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列表(三年制和五年制分别列表) 3. 毕业设计抽查学校联系人信息 4. 拟申请调整毕业设计抽查学生名单及抽查方式的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4.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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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1.设计任务
以学生毕业设计任务书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设计任务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工作量。任务书应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内容)、实施步骤和方法、设计进程和成果表现形式等。
2.设计实施
以学生毕业设计方案和成果报告书等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毕业设计任务实施中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设计过程的完整性和设计依据的可靠性。设计方案应明确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工具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详细时间安排等,并获得指导教师的认可;成果报告书应总结毕业设计的过程、 收获、作品(产品)特点等。
3.作品质量
以学生毕业设计形成的最终作品(产品)和成果报告书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作品(产品)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作品(产品)应表现为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策划方案等,并配以必要的设计说明。严禁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形式替代。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见附表)
附表
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 标 内 涵 | 分值权重(%) |
1.设计任务 | 1.1 专业性 | 毕业设计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设计任务体现学生进行需求分析、信息检索、方案设计、资源利用、作品(产品)制作、成本核算等专业能力和安全环保、创新协作等意识的培养要求。 | 5 |
1.2 实践性 | 毕业设计选题贴近生产、生活实际或来源于现场实际项目;产品设计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典型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专业领域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 5 | |
1.3 工作量 | 设计项目难易程度适当,教学时长符合本专业特点;同一选题每年最多不超过3名学生同时使用,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设计任务。 | 5 | |
2.设计实施 | 2.1 可行性 | 毕业设计方案完整、规范、科学规划设计任务的实施,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毕业设计的技术原理、理论依据和技术规范选择合理。 | 15 |
2.2 完整性 | 设计项目启动、设计任务规划、资料查阅、参数确定、设计方案拟定、设计方案修订、设计成果成型等基本过程等记录完整。 | 15 | |
2.3 可靠性 | 技术标准运用正确,分析、推导逻辑性强;有关参数计算准确,中间数据详实、充分、明确、合理;引用的参考资料、参考方案等来源可靠。 | 10 | |
3.作品质量 | 3.1 科学性 | 毕业设计作品(产品)充分应用了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新设备,要素完备,表达准确。 | 15 |
3.2规范性和 完整性 | 毕业设计作品(产品)完整体现任务书的规定要求;成果报告书全面概述了毕业设计实施的全过程并总结了毕业设计的收获、作品(产品)特点等;相关文档排版规范、文字通畅,表述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 20 | |
3.3 实用性 | 毕业设计作品(产品)有创意,可以有效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 10 |
说明:凡发现毕业设计作品(产品)剽窃和抄袭他人成果(包括完全雷同),或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方式呈现的,毕业设计成果一律按零分处理。
附件2 | ||||||||
(XX年制)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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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毕业证书编号 (18位) | 学生姓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选题名称 | 超链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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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毕业证书编号顺序升序排列此表。 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04年)》填写。 3.超链接地址为“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展示”栏目地址,每个地址对应一名学生的材料。 4.此表上传到学校“毕业设计抽查专题空间”时,可删除第4列“毕业证书编号(18位)”内容。 5.三年制和五年制分别列表。 6.涉及国家安全信息或企业核心机密的毕业设计成果,可以不提供链接地址,但需在链接地址栏内注明“涉密”。 |
附件3
毕业设计抽查学校联系人信息
序号 | 学 校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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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拟申请调整毕业设计抽查学生名单及抽查方式的情况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考生号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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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备注:1、“申请类型”填写“申请纳入抽查”、“申请不纳入抽查”、“调整抽查方式”
2、如“申请类型”填写“申请不纳入抽查”,备注填写“结业”、“专业撤销”、“残疾”、“民考汉”、“定向直招士官”、
“其它”(注明理由)。
3、如“申请类型”填写“调整抽查方式”,备注填写“现场评阅”、“纸质材料抽查”、“其它(注明抽查方式)”。
4、“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填写按照2015年之前公布的旧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