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2017年上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9  点击量: 2814  来源: 本站

各教学院(部):

2017年上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统计的相关工作和要求安排如下:

1、本学期教师理论、实验、实训课程及出题补考阅卷课时(补考科目及人数填入备注栏)按课内、课外课时分别汇总,请老师本人填写《2017年上学期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教师用表)》,并按工作量计算办法(第四次修订)文件进行计算,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教研室审核、院部审核签章后以纸质形式于2017623日前统一报教务处。

线形标注 2: 先点击此处,筛选出教师所在教研室院部。注意不要筛选汇总    2017年上学期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教师用表)》的填表方法如下:

 

 


文本框: 在标红列中填入相应的完成学时、阅卷份数;修订重复系数、出题及考核方式,系统将自动计算总学时。线形标注 2: 再点击此处,只筛选出教师姓名。线形标注 2: 点击此处,只筛选出教师姓名。注意不要筛选名字+汇总

2、除《教师用表》外其他类别的教学工作量,请院部统一组织教师填写到《2017年上院部课时汇总表》中,并由教学秘书录入电子版汇总后,纸质(签章)、电子版统一于2017623日前报教务处。(其中除教研室主任及劳动课时外,其他类别的课时请院部分项提供课时计算依据。)

3、以上12点中涉及到的教师课时,以教师所在的教研室院部进行汇总上报,如涉及到跨院部上课教师,相应部分的工作量请到开课院部进行审核后,再报教研室所在院部汇总。

4、要求:请各院部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工作量计算办法(第四次修订),如实填报,避免漏报。漏报的一律不补,请教学院部务必通知到任课教师(含兼课教师)。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