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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9  点击量: 3177  来源: 本站

 

关于提交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计划书的通知.doc

关于提交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计划书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学院第三批优秀教师“支柱工程”(以下简称“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已经确定,具体名单参见《关于公布我院第三批“支柱工程”教师重点培养对象遴选结果的通知(湘环院教字[2017]46号)》。为了加强对“支柱工程”培养对象的管理,根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遴选与管理办法(湘环院教字[2017]26号)》的规定,请确定为第三批“支柱工程”培养对象的老师按要求提交培养计划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确定为培养对象的老师,请按要求填写好《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计划书》(附件1),并将计划书的电子版在1015前发送到185117833@qq.com电子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将在收到计划书后一周内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后的计划书及专家意见反馈给培养对象进行修订。

3.培养对象将修改后的培养计划书电子版返回到185117833@qq.com电子邮箱,将培养计划书纸质版及《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合同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在115前交教务处刘伟才老师处。

4.对按要求递交培养计划书和签订培养合同者,将下达2018年度资助经费;未按要求递交培养计划书和签订培养合同者,将不予安排资助经费。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929

附件

1.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培养计划书

2.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合同书

 

 

 

 

 

 

 

 

 

 

 

附件1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

培养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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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教务处制

 

填表说明:

1、院部:专任教师填写岗位所在院部,行政兼课教师填写所属教研室所在院部。

2、批次:按确认为培养对象的学院文件填写,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等。

3、层次:第一梯队、第二梯。

4、年度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的课程、课时、科研教研论文与课题、教学科研获奖等教学科研工作。

5、最终目标:指达到晋升副高或正高职称的最低申报要求。

6、年度培养计划:包括教学、科研、进修及其他方面的培养项目和计划措施,应切实可行,忌假大空。

7、经费预算:必须参照学院《“支柱工程”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照湘环院字〔201321号》的有关规定,并对照年度培养计划进行。不得有规定以外的经费预算。原则上按年度平均预算,即第一梯队每年1万元,第二梯队第一、二年每年0.7万元,第三年0.6万元。

8、本计划书一式二份,教师本人、教务处各执一份。

 

 

 

 

 

 

一、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毕业时间

学位

所学专业

学历

来校工作时间

目前工作部门

所在教研室

研究方向

电子邮箱

二、培养目标

计划培养时间

201711月至202010

 

 

 

  

 

最 终

目 标

三、年度培养计划

2018

2019

2020

四、经 费 预 算

年度

预算支出科目

金额(万元)

预算根据

2018

合 计

  万元

2019

合 计

万元

2020

 

 万元

   

   万元

 

本人将认真履行“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职责,严格履行培养合同,严格遵守《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遴选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对照个人经费预算报告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培养经费用于教学科研开支。

 

 

教师签名:                        

 

 

 

 

院长或主任(签名):       (公章)

                                    

 

 

 

 

 

处长(签名):        (公章)

      

 

 

附件2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合同书

 

甲方(培养对象):

乙方(学校):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一、经甲方所在教研室及院部推荐,乙方经过评审确定甲方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以下简称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作为支柱工程重点培养对象,接受和执行乙方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三、甲方同意既定的培养计划,在培养期间按计划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相应的培养目标。

四、甲方同意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后5年内不调离学校,若因个人原因调离本校者,全额退还乙方资助经费。

五、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组织的年度考核和验收。

五、乙方负责组织对甲方的培养计划进行专家论证。

六、乙方负责按年度下拨资助经费,按文件要求为甲方报销资助经费。

七、乙方保证培养资助经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八、在培养期间,乙方支持、鼓励甲方进行教学、科研活动,为甲方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创造条件。

九、培养期限为:2017 11月至2020 10月。

十、甲方在培养期结束,经乙方组织考核和验收检查,没有达到培养计划目标的,须赔偿乙方资助经费的二分之一,验收不合格者,将追回全部资助经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摁指纹)                  乙方签章:

 

签名:                          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