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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 年度国家级培训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17  点击量: 3481  来源: 本站

各市州教育局、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2017—2020 年)》(教师〔2016〕10 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 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8 号)有关要求,我省拟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 年度国家级培训,现就培训对象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与指标分配
      根据国家级培训重点向教师队伍相对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倾斜原则,2017 年度计划安排培训3606 人(含兼职教师特聘岗490人),其中,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668 人(含兼职教师特聘岗350 人),培训高等职业院校教师938 人(含兼职教师特聘岗140人)。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及指标分配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120 名、“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200 名、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102 名、卓越校长专题研修96 名、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97 名、紧缺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33 名、教师企业实践60 名、贫困县和偏远地区学校精准培训1500 名、职业院校校本培训管理干部队伍培训90 名、出国研修20 名,支持聘任兼职教师岗350 个。各市州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计划及指标分配
      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计划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120 名、“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180 名、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43 名、卓越校长专题研修46 名、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78 名、紧缺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56 名、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80 名、教师企业实践100 名、贫困县和偏远地区学校精准培训90 名、出国研修5 名,支持聘任兼职教师岗140 个。各校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2。
    二、培训对象推荐办法
      1.推荐参培对象。各市州教育局和高职院校要按照培训指标分配情况将指标落实到具体教师(其中,贫困县和偏远地区学校精准培训项目,以校为单位,送培至校,每校培训30 名教师),并分别填写《2017 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对象推荐汇总表》、《2017 年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对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4)一式两份,于2017 年12 月1 日前报送到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教培考委,联系人:阚老师、贵老师,联系电话:0731—84402948、84402943[传真],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 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科研大楼807 室,邮编:410005),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cs807@163.com。
      2.审查对象资格。省职教培考委将按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规定,审查推荐对象的参培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由省职教培考委协调各市州或学校按要求调换人选。
      3.安排培训基地。对符合报名资格的参培对象,由省职教培考委统一安排至对应的培训基地,按时参加对应项目的培训。其中,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由校长自主选择培训基地。
      4.兼职教师特聘岗项目主要用于资助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兼职教师来校任教,聘请对象每学期任教不少于80 课时,并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加入兼职教师资源库。各市州和学校上报名单后,由省职教培考委审核后确认。聘请对象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高技能人才或管理人员、能工巧匠、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 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三、培训经费
      国家级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1.安排在省内的培训项目,培训经费直接下拨至培训基地,参加培训时,参培教师不需缴纳培训费用。
      2.安排在省外的培训项目以及教师企业实践、卓越校长专题研修、出国研修项目,培训费用下拨至送培学校,培训对象参加培训时,须按培训基地要求交纳相关费用。若省下拨的项目培训经费不足时,由送培学校补齐。
      3.兼职教师特聘岗经费直接下拨至相关学校,用于聘请高水平的兼职教师,主要用于支付兼职教师课时费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研讨费等。
      4.贫困县和偏远地区学校精准培训项目经费下拨至相关学校,主要用于培训项目实施时,支付培训师讲课费、食宿费、场地费等与培训相关的各类费用,费用标准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7〕7 号)执行。
      5.各学校要保障参训校长和教师的合法权益。校长、教师参训期间,享受学校在岗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教育局、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对象落实工作,要依据上次提交的培训需求,结合本次下达的培训指标,及时落实好培训对象。合理安排参培教师的工作,确保参培教师能集中精力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切实加强对参培教师的基础培训,以及培训前的相关教育和培训期间的管理。
      2.各培训基地要积极联系合作单位,充分做好场地、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其他各项开班准备工作。要按照省统一安排的培训时间段,及时通知相关参培教师做好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按时实施培训。
      3.各参培教师要珍惜培训机会,端正培训态度,明确培训目的,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认真遵守培训基地相关要求。培训地点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一律不准请假、不准缺席。
    附件:1.2017 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指标分配表
    2.2017 年度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指标分配表
    3.2017 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对象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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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7 年度国家级培训对象的通知 8 下载
高职落实对象附件 6 下载